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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3-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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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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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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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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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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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3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二十二)
間接申報中在何種情況下,對機構申報主體實行“不申報、不解付”的特殊處理措施。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22〕22號)附件《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機構申報主體未在解付銀行/結匯中轉行為其涉外收入款項解付/結匯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規定進行涉外收入申報,情節嚴重的,經辦銀行所在地分局應以書面形式對該機構申報主體實行“不申報、不解付”的特殊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