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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3-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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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資本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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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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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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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3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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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資本項目政策問答2023年(三)
問:如何理解境內機構利潤匯出前應先依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銀行應審核什么材料了解企業是否依法彌補虧損?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7〕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境內機構利潤匯出前應依法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這在《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中均有明確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規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規定分配;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銀行應按照“展業原則”要求審核相關證明材料,如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董事會利潤分配決議(或合伙人利潤分配決議)、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等。銀行在審核過程中,應注意是否以往年度存在虧損并在財務報表中體現彌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