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外機構間發生的代墊或分攤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多長時間?
答:按照《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四十九條規定,具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外機構間發生的代墊或分攤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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