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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2-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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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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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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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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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2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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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2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
問:企業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是否都需要進行名錄登記?
答:原則上是的。
根據《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第一條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實行“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以下簡稱名錄)登記管理,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以下簡稱貨貿系統)發布名錄。對于不在名錄的企業,銀行和支付機構原則上不得為其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銀行和支付機構按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辦理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時,對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于等值20萬美元(不合)的小微跨境電商企業,可免于辦理名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