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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21-0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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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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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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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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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2021年個人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額度的個人購匯業務需要填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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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2021年個人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額度的個人購匯業務需要填寫《申請書》?
哪些不占用便利化額度的個人購匯業務需要填寫《申請書》?
答:《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可以不納入個人結售匯系統的購匯業務以及個人通過支付機構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無須填寫《申請書》。
其余辦理占用便利化額度和不占用便利化額度的境內個人購匯業務均須填寫《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