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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19-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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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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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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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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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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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8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某外籍人士租用居民李某在境內的房產一處,由外籍人士所屬境外企業定期向李某匯款支付房租,李某收款后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該筆結匯實際為居民代非居民結匯(居民為非居民提供房屋租賃所獲得的房租收入),應按外匯資金來源統計,計入橫欄“122旅游”,縱欄“06-非居民個人”。
案例2:某居民個人將外幣現鈔或者外幣存款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銀行在結匯時,應要求居民個人提供外匯資金來源,并根據其所述外匯資金來源進行統計;如果確實無法區分外匯資金來源,一般來講外匯現鈔或存款結匯可能涉及“122旅游”、“131職工報酬和贍家款”或“133其他經常轉移”等項目。
【注意】銀行不能辦理時不詢問,事后簡單歸類于“126其他服務”或“133其他經常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