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內某慈善機構基金會收到某外籍華人匯入款項,結匯用于捐贈給災民,銀行應如何統計?
答:該筆外匯資金來源屬于捐贈性質的非資本轉移,計入橫欄“133其他經常轉移”,縱欄根據慈善機構的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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