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某外籍人士租用居民李某在境內的房產一處,由外籍人士所屬境外企業定期向李某匯款支付房租,李某收款后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答:該筆結匯實際為居民為非居民提供房屋租賃所獲得的房租收入,應按外匯資金來源統計,計入橫欄“122旅游”,縱欄“05居民個人”。
法律聲明 | 聯系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版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