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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13319-6-201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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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資本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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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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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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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五) - 企業外債規模計算篇之四(互聯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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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問答(五) - 企業外債規模計算篇之四(互聯網信息)
——企業外債規模計算篇之四
1.企業在計算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時,是按照外債合同的簽約額計算,還是按照已提款未償還余額計算?
答:在現行外債管理框架下,企業到外匯局辦理外債簽約備案(登記)后,在所登記的金額內均可自行提款。考慮到可能存在一筆外債多筆提款的情況,為保證企業借用外債不超過其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上限,應按照如下原則計算:已進行全額提款的非循環類貸款按未償本金余額占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其他外債(循環貸款、未提款或部分提款的非循環貸款,含正在申請備案的本筆外債)按簽約額占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
2.因風險轉換因子、跨境融資杠桿率和宏觀審慎調節參數調整導致企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如何處理?
答:因上述原因導致企業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超出上限的,企業原有跨境融資合約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資風險加權余額調整到上限內之前,不得辦理新的跨境融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