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00013319-6-2018-00110
-
-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
- 來???????源:
-
- 發布日期:
- 2018-09-28
-
- 名???????稱:
- 2018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
- 文???????號:
2018年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三)
境內機構辦理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項下的代墊或分攤付匯時,境內機構是否必須與境外收匯機構存在關聯關系?
答:《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代墊交易雙方必須為具有關聯關系的境內外機構,并且代墊或分攤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如因特殊情況導致代墊或分攤期限超過12個月的,境內機構可向所在地分局報告,分局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于愛立信(中國)有限公司和愛立信(中國)通信有限公司支付代墊工資款的批復》(匯綜復〔2017〕36號)執行,經確認真實性、合規性和合理性后,由分局個案處理或集體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