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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0014453-2005-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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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通知??各類社會公眾??資本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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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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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
- 200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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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guān)于擴大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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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匯發(fā)[2005]35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促進我國企業(yè)到境外投資的便利化,深化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總結(jié)2002年以來在部分地區(qū)開展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以下簡稱“試點”)經(jīng)驗的基礎(chǔ)上,將此項試點擴大到所有地區(qū)?,F(xiàn)就有關(guān)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從目前的24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擴展到全國。
二、增加境外投資的用匯額度,總額度從目前的33億美元增加至50億美元。
三、擴大試點地區(qū)外匯局的審查權(quán)限。凡辦理此項業(yè)務的外匯分局和外匯管理部,其對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的審查權(quán)限從3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
四、本通知發(fā)布之日前尚未被批準實施試點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外匯分局、外匯管理部,可結(jié)合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試點辦法和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并測算出2005年度轄內(nèi)境外投資用匯額度,一并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后開始實施。
五、各外匯分局、外匯管理部應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并與轄內(nèi)相關(guān)部門緊密配合,認真組織好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的試點工作,支持轄內(nèi)企業(yè)實施“走出去”戰(zhàn)略。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的,應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告。
六、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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