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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K1918108-9-2019-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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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經常項目管理??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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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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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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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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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外匯業務知識問答(一百五十二)
問:請問境內居民去美國生孩子匯出美元符合外管的要求嗎?
答:境內個人匯出外匯用于經常項目支出的按《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辦理。同時,個人的外匯收支行為應符合我國和對方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
注:《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