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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612704-5-2018-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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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其他??外匯綜合管理??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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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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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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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際收支申報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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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國際收支申報提示(4)
國際收支申報提示(4)
關于免稅商品申報提示
免稅外匯商品:是指由經批準的經營單位進口,專供入境的我國出國人員和駐華外交人員在免稅外匯商品店購買的貨物。隨著我國居民跨境流動日益頻繁,對購買人員限制逐漸放開。免稅外匯商品貨物僅適用于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為1831-外匯商品,海關列入貨物貿易統計,國際收支申報在“12199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其他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項下。
免稅品:是指設在國際機場、港口、車站和過境口岸的免稅商店進口,按有關規定銷售給辦完出境手續的旅客的免稅商品,供外國籍船員和我國遠洋船員購買送貨上船的免稅商品,供外交人員購買的免稅品,以及在我國際航機、國際班輪上向國際旅客出售的免稅商品。免稅品貨物僅適用于進口,海關監管方式為1741-免稅品,海關2014年納入貨物貿易統計,應申報在“12199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其他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項下。
案例:境內某國際機場免稅店從意大利進口一批服裝,其支付的服裝款應如何申報?
分析與結論:
境內國際機場免稅店進口的免稅品, 報關監管方式為:1741-免稅品,付匯應申報在“122990貨物貿易-未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其他未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項下,交易附言注明:免稅品服裝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