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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0612704-5-2015-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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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外匯綜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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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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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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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外匯管理助力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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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跨境電子商務是近年來對外貿易發展變化的新業態,也是國家大力扶持的“互聯網+”產業。跨境電子商務模式下的貨物流動,與傳統的進出口貿易方式有很大不同,交易清算路徑也不斷推新,與之相應的外匯管理制度尚未完全成型。湖南省分局立足新情況、適應新趨勢,在有效防控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基礎上,以真實性管理為核心,在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框架下,積極探索了簡潔易行的管理方案,助力湖南省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跨境電子商務運作新流程
跨境電子商務模式不斷更新,目前較為成熟的運作方式有兩種:一是跨境電商主體通過電商平臺買賣商品,由第三方支付平臺完成收付匯,由跨境快遞公司完成物流,此種方式多適用于C
(一)進口電商流程
1.購物流程
①境外賣家與步步高公司簽訂《網絡交易平臺服務協議》,之后將貨物商品從境外發送并存儲在境內保稅物流區,通過“云猴全球購”網站展示銷售。
②境內消費者在“云猴全球購”網站下單購買商品。
③“云猴全球購”將商品訂購信息發送至海關進行審核。
④海關審核之后將信息反饋至境外賣家。
⑤境外賣家將通過審核的訂單信息發送至保稅區倉儲物流企業。
⑥保稅區倉儲物流企業通過快遞進行貨物配送。
2.結算流程
①境內消費者下單購買商品,將貨款匯至支付寶、銀聯在線等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或直接支付給“云猴全球購”(步步高公司)的賬戶。
②步步高公司從國內第三方支付機構或自有賬戶提取本期應結款(協議約定10天為一個結算周期),并按境外賣家分類生成銷售賬單,同時將賬單傳送給境外賣家核對。
③境外賣家核對無誤后,步步高公司通過銀行購匯支付給境外賣家。
境內第三方支付機構或銀聯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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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云猴全球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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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
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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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結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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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電商流程
湖南友聯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誼供應鏈)是湖南省首個在境外建立海外倉的外貿綜合服務體,登記注冊在長沙金霞保稅物流中心,主要為跨境電商出口交易提供綜合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代理境內商戶報關出口貨物、海外倉儲、物流配送、跨境電商平臺商品展示寄售、資金結算等。
1.境內賣家與友聯供應鏈簽訂合作協議。
2.境內賣家自主報關或通過友聯供應鏈代理報關,將商品出口至海外倉。
3.境外消費者在友聯供應鏈的跨境平臺網站[1]購買商品。
4.境外消費者將貨款支付給第三方支付機構[2]。
5.友聯供應鏈接到訂單將貨物從海外倉直接派送給境外消費者。
6.友聯供應鏈從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取商品銷售款。
7.友聯供應鏈將商品銷售款結算給境內賣家。
二、外匯管理中存在的新問題
跨境電商新的運作模式有效解決了過去C
(一)進口跨境電子商務模式下的問題。一是跨境電商代理清算模式,導致跨境資金單向流動。在上述進口跨境電商運作模式下,貨物流是由境外商戶與境內消費者直接完成,但資金流是由跨境電商主體代理購匯支付給境外商戶,因此,貨物流和資金流的路徑不能同步,監測系統將體現跨境電商只有單向的資金流動。二是商品進境報關無紙化,銀行真實性審核成難題。當消費者所購商品從保稅區進入境內區外,海關采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的方式辦理進境貨物報關,但不出具紙制通關信息,只實行后臺電子審核,審核信息自動反饋到跨境電商平臺,不與平臺外的部門發生信息共享,因此,給后續資金對外支付的真實性審核帶來困難。
(二)出口跨境電子商務模式下的問題。一是貨物出口主體與收匯主體不一致。出口跨境電子商務模式下,由于貨物出口到海外倉存在兩種方式,既有電商平臺主體代理出口,也有企業自行出口,但收匯均通過電商平臺主體完成,因此,與現行的出口與收匯主體一致原則相沖突。二是付匯無對應貨物流。跨境電商集中代理收匯后,需要將外幣支付給境內商戶。若跨境電商屬于保稅區內企業,例如友聯供應鏈,在與境內商戶清算付匯時,不能向銀行提供對應的貨物流單證資料。若跨境電商主體不是保稅區企業,原幣劃轉給境內商戶時,則不符合目前境內外匯劃轉的管理規定。
三、外匯管理解決方案
針對上述跨境電商運作新模式,我們因勢利導,在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前提下,實行便利化管理,采取企業“加強內控”、銀行“三單合一審查”、外匯局“定期監測”的做法,助力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建立企業自我約束管理機制。要求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建立運營管理制度,制訂資金結算管理辦法,嚴格內部操作流程,增強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例如,在外匯局的指導下,步步高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制定了“云猴全球購”《跨境電商資金(集中)結算管理辦法》,在該辦法中明確規定集中付匯模式、付匯周期、結算原則、建立臺帳管理等內容。企業的內部管理制度將作為開展事后監測核查工作的重要依據。
(二)優化電商平臺物流交互信息,為真實性審核提供依據。跨境電商主體在銀行向賣家支付貨款時,不能提供跨境交易背景真實性的證明,為基本達到這一要求,督促電商平臺進一步優化和完善信息交互要素,除體現訂單、配送信息外,還應增加海關審核的電子記錄,使交易鏈的最終信息能夠體現“訂單”、“運單”、“關單”三要素,這個“三單合一”的憑證將作為銀行審核付匯或劃轉的真實性憑據。同時,企業將留存付匯單證作為自查及外匯局核查的依據。
(三)外匯局對跨境電商平臺實施主體差異化管理。一是對跨境電商平臺主體實行一體化管理,將貨貿項下收支及傭金等服務收支進行總量監測和主體監測。二是對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制定電商企業資金結算特殊管理辦法,適度采信主體不一致的真實性和必要性。三是密切開展監測分析,按季度抽查跨境收付匯業務,核查企業資金流轉是否符合內控管理制度規定,核查企業貨物交易與其收付匯是否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