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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389771-8-2017-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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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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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平涼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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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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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平涼市中心支局加強輔導期企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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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平涼市中心支局加強輔導期企業監管
近期,外匯局平涼市中心支局通過非現場監測發現轄內新登記名錄的某外貿企業2個月內只有出口數據,沒有收匯和貿易信貸報告數據。通過了解得知該企業已經通過銀行收到部分貨款,但企業收到的幾筆貨款均是通過境內居民賬戶劃轉,不符合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為了督促銀行和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平涼市中心支局對該企業進行了約見談話。
通過約見企業法人和銀行業務主管,外匯局向企業詳細介紹了貨物貿易管理政策規定,強調了“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企業義務性報告的有關內容、分類管理的相關措施,并給企業發放了中心支局匯編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操作指南》,要求企業組織人員認真學習,確保合規辦理出口收匯業務。約談要求銀行充分運用展業原則,加強對企業收支業務的監督,發現可疑線索要及時向外匯局報告。
通過約談,企業對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他們將與進口商聯系,規范收匯渠道和方式,同時對可能發生的貿易信貸業務及時通過系統進行報告。銀行表示他們將以此事為鑒,加強事前、事中監管,督促企業合規辦理收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