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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75926188-X-2022-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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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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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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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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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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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一、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二)其他相關法規。
二、辦理對象
適用于“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退出審批”的申請和辦理。
三、辦理條件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1、申請人條件
(1)境內依法成立的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行業監管機構許可其開展外匯業務。
2、具備或符合如下條件的,準予批準:
(1)具備完善的外匯業務內控制度和業務管理制度;
(2)具備必要的經營外匯業務場所和設施;
(3)有真實的外匯業務需求和計劃。
3、需要提交的材料
(1)書面申請(包括但不限于業務類型、業務規則和流程、匯兌安排、內部管理制度、人員要求及準備情況等),并填寫完整的《境內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備案表》(原件)
(2)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
(3)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管理組織許可或同意其開展相關業務的文件、無異議材料或出具的相關資質證明(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4)機構或其授權的行業管理組織許可或同意其開展相關業務的文件、無異議材料或出具的相關資質證明(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5)一年內無重大違規及沒有受到監管機構處罰的說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6)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進行審查報批;
(四)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許可的,為申請人辦理相關外匯登記,向申請人出具境外上市相關業務登記憑證。
(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并出具《行政許可補正通知書》。
五、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六、發放證照情況
相關業務備案表。
七、收費依據、標準
無收費
八、辦理地點、時間及聯系方式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15室辦理;其他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聯系電話:67677163